弘揚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
——對蘇建文、杜金福的光榮事跡報道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當我們許多人打小就哼唱這首童謠時,就知道撿了東西要歸還的道理。千百年來,把拾金不昧作為一項傳統美德,就是這樣在潛移默化中不斷傳承。拾金不昧是一個人高尚道德情操的體現,也是良好社會風氣的一個方面。
在2016年9月10日,偉大的人民教師的節日。在這天,北園春市場干鮮果品交易區治安員蘇建文和杜金福兩人上報了一件事。在門口值守期間,撿到了一個手包,并上報了辦公室。在當事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打開了手包登記物件,查詢失主聯系方式?!斑@是公司撿到遺失物件的基本流程,既可以相互監督又可以相互作證,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失主和拾金不昧人士的權益?!?/span>
撿到手包的兩位工作人員回到了工作崗位,辦公室工作人員開始忙著尋找失主。手包內物件很多,身份證,銀行卡,現金2000多元,購物發票清單,按照單子上的電話打了過去,電話沒有打通。
直到過了1個多小時,兩位男士急匆匆的走了過來,問道“這里是不是有人撿到了一個手包?”工作人員對其身份進行了確認后,將包還給了他。
據了解,該男士姓楊,來自東北,來新疆旅游。在雙方的共同見證下,楊先生拿回了自己遺失的手包。楊先生非常開心,還熱情地擁抱了工作人員,臨走時說:“新疆人民真好,拾金不昧。要是在東北,可能就找不回來了。工作人員的做法,讓自己的心暖暖的?!? 圖文 農貿市場通訊員:劉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