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核心是責任 安全事故的防范是手段----學習《安全生產法》心得
為強化企業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和化解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風險,北園春運輸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組織管理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宣貫學習由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常務副總經理李迎軍主講,公司總經理鐘慶芳及各級管理人員全員參加了學習。
《安全生產法》是一部對我們如何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性法規。它明確了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時刻提醒我們應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始終貫穿到日常工作中。通過對法規的學習,我深切地感受到我們不僅僅肩上的責任重大,更重要的是怎樣履職盡責,怎樣防范事故。安全生產關乎企業的生存,一個小小的漏洞都可能造成嚴重的損失,因此,在安全生產方面絕沒有情面可講。認真落實責任、扎實做細工作,是對我們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如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如何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我認為,在一個企業中不論是哪一層級的工作人員,首先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把企業的事當做自己的事,切不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發現風險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置整治,這樣才能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只有做到“我要安全”,我們的安全防范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安全防范是把安全生產的關口前移,把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防范,那么事前監督檢查就尤為重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監督機制可以有效防范風險、化解風險,安全考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是事前監督的有效手段。為健全責任鏈,提高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識,運輸公司及時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納入各部門的“月度指標考核”,從點滴細節入手,依靠制度和考核來提高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夯實安全基礎管理,使公司的安全生產良性發展,持續穩定。
圖文 運輸公司通訊員:張妍